因為鄰居扔偏的一個炮仗,江西上饒7歲男孩永遠失去了自己的右臂。涉事鄰居回應稱,此事純屬意外,會妥善處理。那么,這事是只要賠錢就可以解決的嗎?
民事賠償方面,只要雙方能夠達成一致,那自然是可以協商解決。但孩子失去右臂,按照傷情鑒定的標準,足以構成重傷,涉事者雖然不是故意為之,但也可能涉嫌過失致人重傷罪,量刑范圍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。刑事犯罪屬于公訴案件,是不能“私了”的,雙方協商一致的話也只能出具諒解書,可以從輕減輕處罰,但不等于就沒事了。
當然,如果涉事鄰居主觀上沒有過失,而是由于其無法預見的原因導致他人重傷的,比如爆竹的威力遠超出正常預期,那就屬于意外事故,鄰居不負任何刑事責任。但爆竹生產銷售商有可能會涉嫌生產、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罪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。
《刑法》第二百三十五條 【過失致人重傷罪】過失傷害他人致人重傷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本法另有規定的,依照規定。